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文化思想,打造西北地区具有影响力的艺术设计交流平台,展示新时代西北地区艺术设计的创新成果,促进区域间文艺交流与融合发展,特举办“丝路宁夏 设计共生——第二届宁夏艺术设计作品展”。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宁夏美术家协会、宁夏大学美术学院、宁夏室内装饰协会
承办单位:宁夏美术家协会设计艺委会、宁夏大学美术学院设计系、宁夏室内装饰协会设计委员会、银川美术馆
协办单位:北方民族大学艺术设计学院、宁夏师范大学美术学院、银川科技学院艺术学院、宁夏理工学院文学与艺术学院、宁夏职业技术大学艺术设计学院、宁夏民族职业技术学院文化艺术学院
二、时间、地点与规模
展览时间:2026年6月(暂定)
展览地点:银川美术馆
展览规模:计划展出300件作品
三、征稿范围
生活、工作、学习或户籍在宁夏、陕西、甘肃、青海、新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的年满18周岁的作者均可参加(非上述户籍人员须提供在当地工作、学习的相关证明)。
四、评奖和作者待遇
(一)初评:评委对征集投稿作品(电子版)进行评选并公示。
(二)复评:初评入围作者按要求寄、送作品参加复评,评委对作品进行评选,确定奖项等次并公示。
(三)奖项设置: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按照初评入围数量比例设置)。
(四)作者待遇:获奖作品作者颁发证书,宁夏籍作者入选、获奖具备加入宁夏美协积分条件一次。
五、作品类别
视觉传达设计:海报设计、品牌形象设计、包装设计、书籍装帧、字体设计、信息可视化设计等;
环境设计:公共空间设计、景观设计、室内设计、建筑设计等;
产品设计:文创产品设计、工业产品设计、家居产品设计、旅游纪念品设计等;
数字媒体艺术:动态图形设计、交互设计、动画设计、数字影像艺术等
六、参展要求
(一)作品要求
参赛作品必须是原创,为近三年完成的作品(已展出的作品不得投稿,一经发现取消参展资格),作品需附带简短说明(不超过400字,使用AI工具辅助创作的作者,需在《作品登记表》“创作简介”栏中注明AI工具类型及辅助创作环节 ),介绍作品的创意来源、设计理念及实现方式。所有作品需以电子文件形式提交,提交的作品需保证清晰度。
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以及产品设计类等静态作品(格式:JPG,分辨率不超过300dpi,每张图片大小不超过10M)。
数字媒体设计等动态作品(时长为2—10分钟为宜,格式:MP4,清晰度不低于1080P,文件大小不超过2GB,并提交视频展板1张)。
入展复评作品请另提供高度不超过2400cm,宽度不超过1200cm(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等)的展板喷绘和电子版,入展提交的作品需保证清晰度,数量不超过2个版面;数字媒体艺术可根据需要提供相应展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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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稿要求
参赛作品以电子文档与展示展板的形式投送,每人限投1件(套)作品(含合作),投稿作品需提供电子版作品、报名表打包提交至邮箱,文件命名为:参赛类别+作品名称+作者姓名+所在单位+联系电话。
参加本次展览产生的费用均为作者本人承担。
截稿日期:2026年5月20日
投稿邮箱:3958217961@qq.com
联系人:
王老师 18809605776
陶老师 18295080622
曾老师 15500802000
七、其他事项
(一)凡投稿作者均视为确认并遵守征稿通知的各项规定和《中国美术工作者职业道德公约实施细则》,投稿作品应为作者原创作品,严禁使用高仿、代笔、抄袭他人、复制自己的作品参展,经查实,取消参展资格(非宁夏美术家协会会员的三年内不得申请入会,宁夏美术家协会会员的三年内不得参加自治区文联和宁夏美术家协会举办的活动)。
(二)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和宣传权。
(三)因不按照征稿通知要求而产生的任何不利后果均由作者本人承担。
(四)展览结束后实物作品退还作者。
(五)宁夏美术家协会享有本次展览的最终解释权。
宁夏美术家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