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擦亮我省老龄工作品牌,以品牌为支点推动全省老龄工作高质量发展,展示海南长者良好的精神风貌,营造全社会支持、关注、关心老龄工作的浓厚氛围,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海南老龄IP创意形象。
一、征集背景
海南省自2001年进入老龄化社会。截至2024年末,全省常住人口1048.31万人,60岁及以上人口183.06万人,占全省常住人口17.46%,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124.03万人,占全省常住人口11.83%。预计到2030年,我省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将达到161万人以上,老龄化程度日益加深是今后一个时期的最主要趋势。
二、征集内容
“乐龄海南”LOGO设计、海南长者卡通形象
三、征集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8月8日
四、征集对象
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个人和组织均可参加。
五、作品要求
(一)主题鲜明
1.“乐龄海南”LOGO设计须主题突出、寓意深刻,构图简洁新颖,色彩搭配适当,具有较强的视觉感染力,突出海南特色与文化内涵,能展示海南老龄工作优势,体现海南老龄特色,彰显尊老、爱老、敬老、助老的社会风尚。
2.海南长者卡通形象须以原创卡通形象的形式呈现,充分体现海南长者特色,有较高的辨识度,外观简洁,图案流畅,使人印象深刻,具备良好的传播力。卡通形象须以一男一女(爷爷奶奶)搭配设计,风格不限。
(二)设计说明
本次“乐龄海南”LOGO设计作品、长者卡通形象设计包括设计图案和设计说明。设计说明必须用中文(100-200字),内容应充分表述标识意义、设计构思、创作理念等。在表现形式和技术手段上,适用于平面、立体和电子媒介的传播和再创作,造型、色彩等元素舒适、美观、协调,具备较高的艺术性、观赏性。
(三)支持原创
投稿作者需签署原创声明,应征作品必须是原创设计,风格不限,禁止AI生成的作品参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报刊、杂志、网站及其他公开媒体等)发表,未参加过其他比赛,未以任何形式进入商业渠道。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符合社会公序良俗的要求。作品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著作权或其他权利;不得与其他标识、标志、形象相似,尚未在国内外被注册、使用,所有因此而引发的法律责任由投稿者本人承担。
(四)提交要求
设计标准为分辨率300dpi以上,作品大小2M至10M,并保证图片缩小到100×100像素时能清晰使用。投稿作品需以电子稿PPT或PDF格式提交,投稿时应注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参数。提交作品设计图、作品介绍,包括但不限于名称、广告语、设计思路、主要特色、作者及联系方式等,要求内容完整、条理清晰、言简意赅。多份作品填写多份表格,每人每个项目投稿不超过3件(每件作品应单独提交)。
作品获奖后,需提供相应的设计原稿,提供源文件(AI或者CDR矢量图形格式)。
六、奖励设置
本次征集设立一、二、三等奖,其中:
一等奖:1名,奖金6000元人民币/名+荣誉证书。
二等奖:1名,奖金2000元人民币/名+荣誉证书。
三等奖:1名,奖金1000元人民币/名+荣誉证书。
获奖作品将在海南省民政厅微信公众号平台发布。
(注:以团体、机构名义投稿的获奖者,证书及奖金由第一创作者或机构法定代表人代领,具体分配自行协商解决。上述奖励金额为税前奖金,所得税由获奖的团体或个人自行承担)
七、投稿方式
本次征集活动统一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所有作品报名时均提交电子版作品,以电子邮件形式将“投稿作品+报名表”统一压缩包发送至hnmzllgzc@163.com,邮件标题需注明“乐龄海南IP形象+作品名称+作者姓名+联系方式”。
八、评选方式
评选时间为2025年8月11日——8月20日。省民政厅将组织专业人员开展评审会,从作品的完整性、主题呈现、创意表现、视觉美感、作品适用性、品牌契合度、辨识度、传播性等多维度进行评审打分。经评选确定后,最终选出一、二、三等奖(如无合适可采用作品,则空缺)。所有应征作品一律不予退稿,请自行留存底稿。
九、注意事项
(一)本次征集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投稿作品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违背社会公序良俗,作品必须是投稿者原创,对该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无抄袭仿冒等侵权行为;如投稿作品涉及抄袭、剽窃、借用等侵权行为,一经发现,省民政厅有权取消其参选资格、撤销所获奖项及追回所获奖金,相应的法律责任由投稿人自行承担。
(三)投稿作品的著作权受中国法律保护。最终评选出的一、二、三等奖设计作品,其著作权(包括但不限于复制权、发行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权利)归海南省民政厅所有,海南省民政厅有权对其进行修改、使用、开发、授权等。
(四)在公布征集结果之前,作者本人不得自行发布或者发表投稿作品。
(五)参加本次征集活动即视为同意并遵守本次征集活动各项规则。
(六)海南省民政厅老龄工作处保留对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点击下载附件:报名表及承诺书
联系人:海南省民政厅老龄工作处 许庆风
联系电话:0898-65372013
海南省民政厅
2025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