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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新闻传媒中心征集Logo

为提升辨识度,中心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logo

根据台编〔2022〕33号文件精神,台州日报报业传媒集团(台州日报社)和台州广播电影电视集团(台州广播电视总台)整合设置为台州市新闻传媒中心,为市委直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为提升辨识度,中心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logo。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设计要求

1.应征作品的风格、形式不限,但必须是个人或集体的原创作品,要充分体现台州地域特色和传媒行业特点;

2.标识须用彩色设计,寓意贴切,构图、创意独特,色彩简明大方,符合当代艺术美学的要求;

3.所附载体的大小均不影响logo的整体美感和表现力(例如在大型旗帜或证件上的使用);

4.便于对其进行平面图像或立体表现形式的复制,便于中心对其进行开发、使用或采取保护措施。

作品征集时间

1.作品征集截止日期:2023年2月10日(邮寄以快递收件为凭,电子邮件以收到时间为凭)。应征人请自留底稿,应征作品中心概不退还。

2.应征人须随作品附上简介、作品创作理念及设计者有关信息(包括姓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

3.作品一经采用,其所有权、著作权及使用权均归台州市新闻传媒中心所有,中心有对其设计不完善之处进行修改的权利。

作品评选及奖品设置

1.本次logo的征集评选分初选、复评和终评三个阶段,台州市新闻传媒中心将邀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进行统一评定。

2.应征作品最终被确定为台州市新闻传媒中心logo的,将给予方案设计者人民币50000元的奖励,应征作品入围前五名,分别奖励方案设计者人民币5000元。

联系方法

联系人:周影;电话:0576—88315713;邮箱:tzcm576@163.com;地址:台州市椒江区中心大道315号台州市新闻传媒中心西办公区1103室;邮编:318000;来信请注明“logo征集”字样。

其他

本征集活动解释权在台州市新闻传媒中心。

台州市新闻传媒中心

2022年12月20日

原台州日报社logo

原台州广电总台lo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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